胡正荣谈创意产业2006年8月11日

新京报:“创意经济”的概念由英国提出,这里面是否有特殊的发酵土壤?

胡正荣:创意产业这个概念的出现,有大的历史背景:第一就是欧美发达国家完成了工业化,开始向服务业、高附加值的制造业转变,一方面把一些粗加工工业、重工业生产向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转移,一方面它们本国很多老的产业、城市出现了衰落,这时候就出现了经济转型的实际需要。

其次就是上世纪60年代,欧美出现了大规模的社会运动,亚文化、流行文化、社会思潮等等都风起云涌,对传统的工业社会结构有很大的冲击,这个时候人们更重视差异,对以前大家认为怪异的文化、性行为等等都逐渐开始承认,社会文化多样化、多元化了,形成了有利于发挥个人创造力的氛围;第三,也是和上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、里根上台以后的经济政策有关,他们鼓励私有化和自由竞争,企业和个人要创新才能有市场,这样也刺激了创意产业的发展。

新京报:国内很多城市也推出了各种政策在发展创意经济,你怎么评价这些措施?

胡正荣:就政府来说,第一当然是在税上应该有优惠,就像吸引外资一样,优惠多愿意进来的就多,这就需要配套的降税、减税的措施;第二是管理体制上有一个协调,在英国是文化体育传播大臣,日本也是经产部下面一个厅在协调,相对来说国内的部门条块分割较多;其次在社会管理体制、版权保护方面要有支持。我想特别强调,有一个宽松的体制、鼓励创造的氛围非常重要,实际上创意经济发达的城市、地区,也是那种文化多元的地方。

新京报:我注意到,现在很多人都着急要包装出文化产品去赚钱,但是实际上一些文化产品似乎并没有很大的商业利益。

胡正荣:我在国外考察时,感触最深的也是这方面,比如影视行业确实能赚钱,但是高利润也需要高投入,不是说谁都可以做。就文化产业整体来说,影视、动漫游戏、出版比较赚钱,其他很多行业利润很低,甚至不赢利。而且大量的文化产业从业者是个体户,在国外经常看到自己开个陶艺店、自己做手工出售等,这其实都是小本生意,希望能发大财是不可能的。实际上,并不是所有的创意活动都能赢利,比如交响乐、芭蕾舞这些严肃艺术,在国外也是靠企业、基金会和政府拨款生存,但是这些不赚钱的行业有熏陶和教育的功能,是一个大的支撑系统。所以在欧美,包括日本、韩国这样的国家,政府很支持企业、基金会参与这样非赢利的活动,比如伦敦的设计博物馆就有三星展厅,但是我们的政府和企业还很少有这种意识。这个和整个社会的意识,包括社会团体管理体制、法律环境有关系。

新京报:国内比较赚钱的文化产业,比如旅游业,多数属于把垄断性资源进行简单包装,比如故宫、九寨沟等,但是真正来自人的创造、深加工的产业很少。

胡正荣:我把这叫粗加工,高附加值的产业还比较少。比如旅游业,我去过的希腊小岛的沙滩绝对不如三亚,但是世界各地的人去玩,重点不是沙滩,而是酒吧、餐馆和夜生活,强调的是一个休闲的概念,当然这也和旅游开发的历史有关系。另外,这也和人们的需求有关系,毕竟我国大多数人还没有欧洲国家的人富裕,对各种文化产品的接受度是不一样的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,对旅游业、工业设计等方面创意产品的需要会越来越强烈。

新京报:你在国外是否看到有中国出口的“创意产品”?你觉得发展“创意经济”和“软实力”之间有什么关联?

胡正荣:就影视产品来说,中国的电影在欧美还是有比较好的口碑的,有个别电影也进入到艺术院线放映,但是还没有进入到主流院线,另外很多电视剧在东南亚也有市场,因为当地有华人。此外没有看到什么中国原创的“创意产品”,反倒是因为现在的中国热,所以外国很多设计师、艺术家喜欢把中国元素、符号加到他们的设计作品中。就亚洲的文化产业来说,在欧美最有影响的还是日本,他们的动漫游戏、出版、艺术设计都有重要的位置,中国要在短期内超过日本也很难,我们还是一个文化贸易的逆差国家。

至于“软实力”问题,创意产品出口当然有助于“软实力”的提升。但是我在哈佛讲学的时候,也曾和提出这个概念的约瑟夫·奈教授谈过,我觉得国内有个误解,一谈“软实力”就是怎样卖电影、书籍等等文化产品,实际上,“软实力”最核心的是有吸引力的价值观,其次比如科技能力,这些方面美国无疑是很强势的,中国要在这个方面赶上,无疑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调整、发展的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