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新闻与写作》 2018年第10期卷首语;《新华文摘》2019年第4期转发
我们今天关注内容生态,不容忽视的就是内容生态的利益攸关方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。整个内容生态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创意生产方、传播方(渠道与平台),更加离不开用户,离不开监管方(政府、行业协会)。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传统习以为常的内容生态中基本都是人,可是互联网,特别是智能互联网时代,内容生态中智能机器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。因此,在考虑内容生态良性发展的时候,我们一样需要系统生态思维。
首先,内容生态中生产主体日渐多元化,演化路径是专业生产走向全民生产,再走向人机智能生产。在这个演化中便诞生了PGC, OGC,还有就是UGC,然而MGC(机器生产内容)也开始出现并会日渐普遍。内容创意和生产都会发生深刻的变化。一方面,创意的生成、完善、实现和转化将更多地依靠人(创作者)—机互动,乃至人(创作者)—机—人(用户)互动完成,真正实现了我称之为的众创(crowd-creativity);创意的类别也会拓展,即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将真正实现,媒体业是区块链领域很好的应用场景。在人—机—人之间的创意交换、互动与交易真正可以无缝实现。另一方面,生产过程将非线性化和网络化,即所有生产要素可以网络化多点配置;生产方式完全协同化,在人—机—人的协同中完成产品,实现我称之为的众产(crowd-production)。因此,内容生态系统中将会看到更多的内容样态。
其次,内容生态中传播方也呈现出横向聚合,走向垂直纵深。当下最具影响力的大多都是横向聚合的平台,包括新闻、视频等聚合平台。不过,场景化的、垂直化的纵深平台也会日益兴盛,特别是借助人工智能等,内容创意更加垂直、细分,也更加在原来无法出现创意的领域和niche(利基市场)空间涌现;区块链提供了这样的“网状协同”的技术条件,媒体大脑提供了非线性生产平台,从而完成场景、垂直的分发。主流媒体作为内容生态体系中基础传播方,其迭代升级,迅速建立主流内容生态系统尤其关键,且为当务之急。
第三,内容生态中用户的地位将更加提升。用户自创内容UGC日益增多只是一个方面。用户还将更多参与内容的创意、生产、传播、消费与评价中。内容产品也将在用户的消费中日益形成内容延伸服务及其多元业态。丰富的内容样态将会带来复杂的内容业态。
第四,内容生态中监管方的作用将日渐重要。监管不是管死,而是规范市场,保证行业良性竞争发展,确保公共服务与商业运行公正有序。当然,最为重要的是明确监管的目的和目标是为了繁荣丰富内容生态。同时,确立生态准入与退出的规范与机制,还有就是通过规制对生态良性发展的引导。监管方中政府作用非常重要,但是行业机构,如行业协会、各类NGO等将是内容生态良性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内容生态的良性发展关键在人。内容生态系统利益攸关者的使命与责任不同。生产者与传播者更多的是自律和责任,监管者更多的他律和对公共品的责任。